阿尔山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阿尔山全称“哈伦阿尔山”,系蒙古语,其意思为“热的圣水”。阿尔山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西北部,横跨大兴安岭西南山麓,是兴安盟林区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。地理座标为东经119°28’--121°23’,北纬46°39’--47°39’,是全国纬度最高的城市之一。东邻呼伦贝尔市所辖扎兰屯市和兴安盟扎赉特旗,南至兴安盟科右前旗,西与蒙古国接壤,北和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、鄂温克自治旗毗连。东西长142公里,南北长118公里,总面积7408.7平方公里,辖区内中蒙边境线长93.434公里。全市人口5.6万人,由蒙古、汉、回、满、朝鲜、达斡尔、苗、壮、锡伯等13个民族组成,是以蒙古族为主体、汉族居多数的多民族聚居地区。阿尔山市前身是兴安盟科右前旗的一个建制镇,1992年10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阿尔山经济开发区,实行计划单列,1996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县级市。市辖伊尔施、白狼、五岔沟、明水河、天池五个镇和温泉、新城、林海三个街道。2006年撤掉了伊尔施镇和明水河镇。辖区内还有66056部队、阿尔山森工公司、五岔沟林业局、白狼林业局等县团级单位。阿尔山市位于东北亚经济圈腹地和我国东北经济区西出口,处于蒙古、锡林郭勒、科尔沁、呼伦贝尔四大草原交汇处,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规划的第四条欧亚大路桥的连接点。S203省道、白(白城)--阿(阿尔山)铁路从境内通过。阿尔山市处于特殊的地理环境,海拔高度由西南向东北逐渐升高,全年主要受东南海洋暖湿气流与西北干寒气流影响,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又处于大陆型高山气候区,地方小气候特征明显。全年气温较低,无霜期短,气温年较差、日较差大。